用好跨省补偿机制,生态将成大赢家
用好跨省补偿机制,生态将成大赢家【鲁豫“对赌” 保护黄河流域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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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补偿进行新实践。图为河南济源蟒河公园。新华社发(于建伟摄)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其中还提到,“鼓励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流域上下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份、13个流域(河段)探索开展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实习记者 孙 越
黄河流经九省,污染治理一直都是沿岸省份面临的难题。近日,山东省向河南省支付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这一被网民戏称为“鲁豫有约”的山东河南生态“对赌”事件引发了热议。
科技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鲁豫生态“对赌”,是生态补偿机制逐渐在我国落地生根的新气象,也为大江大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黄河流域首个省际协作保护机制
黄河是中国第二大河,但每年的径流量仅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2%。即便如此,黄河承担着全国12%的人口、15%的耕地和沿河50多座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务。
20世纪90年代起,黄河流域水质不断恶化,河南和山东均深受其害。为解决污染问题,中央在各省市区的重要河流交界断面上,设立了“在线水质监控系统”,对每个断面设定考核目标。
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如果上游断面来水超标,简单地让下游河段承担全部治理责任,不仅有失公允,而且还会增加下游河段治理压力,使其治理积极性受到影响。于是,流域补偿的办法逐渐受到各地认可。
2021年4月,鲁豫两省签订了《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此搭建起黄河流域省际政府间首个“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协作保护机制。
根据《协议》,生态补偿资金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个方面。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山东省、河南省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即断面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年度指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反之,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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