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督察整改夯实高质量绿色发展根基!

发布时间:2022-12-05    来源:本站

一度被称为“珠三角污染最重的河”——茅洲河,实现了从黑臭水体到河清岸绿的蝶变;黑臭了近30年的练江,经过治理迎来鱼翔浅底、白鹭翔集的美景。

  两条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点名的重污染河流的“美丽蝶变”,展现的不仅仅是督察“动真格”“硬碰硬”的制度刚性,更展现了督察以磅礴之势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的绿色实践。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高水平完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40.6%、40.0%、38.5%和35.0%,碳排放强度下降22.3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降至22微克/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至58.7%。

  坚持思想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整改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深情牵挂广东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强调广东有条件有能力把生态文明建设搞得更好:

  ——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要求广东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强调要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同香港、澳门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补上生态欠账。

  ——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广东,在潮州市调研时强调,要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时强调,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广东把督察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推动督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在广东,从省到地方基层自上而下建立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五级河长治水体系,各部门认真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压实。“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介绍说。

  在广东,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协调推动各项攻坚任务落地见效。广州市规定未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主要领导干部不得调整岗位,深圳市提出“一切为治水让路”,汕头市主要领导在练江流域污染最严重臭水沟边现场驻点办公,全省上下形成众志成城的攻坚态势。

  由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和4个区域专员办公室组成的“1+4”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体系,开展“点穴式”“突击式”检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建立起高效精准的暗访、随机抽查工作模式,针对群众反复投诉的信访“老大难”问题等密集开展约谈和挂牌督办,推动解决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正是思想站位之变、机制行动之变,带来了生态环境面貌之变。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强调,要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责任考核体系,深入推进绿美广东行动。

  高标准高要求落实督察整改,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面对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突出矛盾,应该如何破局?“广东通过有效破解督察指出的水环境污染等环境资源短板问题,推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赖海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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